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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英健老师的E-mail营销十忌

作者:胡娜
日期:2011/12/10 11:45:51

以下纯属冯英健老师的观点,给大家借鉴一下。

电子邮件是一种公认的高效廉价的网上营销手段,然而如果不了解E-mail营销的“伦理”和游戏规则,往往会得到事与愿违的结果,甚至遭到收件人的强烈抗议。

    如果你想有效地发挥E-mail营销的功能,务请留意“E-mail营销十忌”。

1.滥发邮件

    有专家建议,对于未经许可的电子邮件,有两条恒定的规则:

    第一,不要发送;
    第二,如果你打算只做一次,请参阅第一条执行。

    使用电子邮件营销工具,你只能发给那些事先经过许可的人(关于如何取得收件人的许可,有许多方法,如会员制、邮件列表、新闻邮件等)。

2.邮件没有主题或主题不明确

    电子邮件的主题是收件人最早可以看到的信息,邮件内容是否能引人注意,主题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邮件主题应言简意赅,以便收件人决定是否继续阅读邮件内容。

    有的人自作聪明地认为,别出心裁的主题更能引人注意,采用和内容毫不相干的主题,甚至故弄玄虚

。试举三例:

    (1)没有主题

收件人的反应:发件人是谁呀?不认识,删除邮件吧。

    (2)主题:“老朋友,你好!”

    收件人的反应:哪个老朋友?不认识噢,原来是广告邮件!这叫什么朋友啊,肯定是“宰熟”的那种!

    (3)主题:“回复:请帮我查找xx资料”

    收件人的反应:好象是我求你发邮件的!肯定是推销自己网站的,事实果然如此。邮件内容是: “小王: 你要关于xx的资料我帮你查到了,网址是http://……”

明明是广告邮件,却偏偏假装是误发的邮件——蒙谁呀,你!

3.隐藏发件人姓名

    这种邮件给人的感觉是发件人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否则,正常的商务活动为什么害怕漏出自己的真面目呢?这样的邮件,其内容的可信度有多高呢?

    还有一些邮件,把发件人写成“美国总统”、“你的朋友”、“漂亮女孩”等等,不一而足。其实,无论你怎样伪装,你的发件地址还是会被方便地查出来的。

    开展网上营销活动,还是以诚信为本吧!

4.邮件内容繁杂

    电子邮件宣传不同于报纸、杂志等印刷品广告,篇幅越大越能显示出企业的实力和气魄。电子邮件应力求内容简洁,用最简单的内容表达出你的诉求点,如果必要,可以给出一个关于详细内容的链接(URL),收件人如果有兴趣,会主动点击你链接的内容,否则,内容再多也没有价值,只能引起收件人的反感。而且,对于那些免费邮箱的使用者来说,因为有空间容量限制,太大的邮件肯定是被删除的首选对象。

    根据经验,每封邮件不宜超过7K字节。

5.邮件内容采用附件形式

    有些发件人为图省事,将一个甚至多个不同格式的文件作为附件插入邮件内容,自己省事了,却给收件人带来很大麻烦。

    由于每人所用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会有所不同,附件内容未必可以被收件人打开,例如你的附件是POWERPOINT格式的文档,而我根本没有这种处理工具,那么你的附件有什么价值呢?而且,即使有同样的应用软件,有过使用经验的人都了解,打开附件毕竟是件麻烦的事,尤其对于自己不甚感兴趣的邮件,才懒得打开它呢!

    所以,最好采用纯文本格式的文档,把内容尽量安排在邮件的正文部分,除非插入图片、声音等资料,请不要使用附件![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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