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个人选择的自由

作者:贺健
日期:2010/6/5 12:27:07

近来富士康员工及前员工的“八连跳”炒得如火如荼,富士康早就在网络上以其“非人道”管理著称,现在更是体无完肤地在抗辩。 舆情的特点就是这样:毫无理性,毫无判别能力可言,否则它就不是舆情了。 对于富士康的员工管理,bomb一直持无可厚非的观点——现在找工作签合同都是两厢情愿的事,没有人逼你,你知道了情况,还签,那就没有理由再反过头来骂。 对于这次的“八连跳”,那就更是另外一回事了,不过网络舆论就喜欢把一些事情混淆起来说。 自杀这类事情,本就是人的自我选择,它不像刀砍幼儿园的小朋友这类事情一样会造成大量的无辜者,以及社会损失。这是人类抗拒行为中,最为“文雅”的方式了。 每个人都知道做一件事有很多方法的,既然选择自杀,必然有其认为自杀成立的理由。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自杀者必然是认为继续活下去造成的损害和成本耗费,要大于现在了断自己生命的所造成的损害和成本,才会选择这一行为。 bomb一直持有这样一种可能看来很偏激的观点——没有任何必要去管理自杀行为,包括所谓的心理干预。bomb一直看不来所谓的心理干预,因为心理干预就是人类自大狂的一种表现。你怎么就知道自杀对他来说是不好的?这个判断自杀与否的标准是什么? 人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会想到求助的,各种方式都有,比如有的人郁闷的时候疯狂购物,暴饮暴食之类的。但在这么多可选的方式面前,他能够去选择自杀这条路,只有两种可能:其一,他必须死,考虑到继续活着可能带来的问题,比如战争年代里那些为了防止自己泄露机密而自杀的人,比如考虑到安顿后代和给大家一个交代的贪官;其二,精神病。 如果他不是非死不可而想到自杀,比如现在流行的为工作,为考试,为爱情之类的,只能说明这个人从思维到行为上都有毛病,而且毛病不小。你阻止了他一次自杀行为,阻止不了他第二次产生相应的想法,而且很可能人家下一次想到的就是刀砍幼儿园的小朋友了。 在这一点上,咱们应该相信达尔文主义。 从广义的生物学角度来看,杀人,自杀,爆炸,这都是生存竞争的淘汰效应,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自杀率升高,那又怎样呢?这是一个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经历的阶段,过度竞争,过度压力,必然的结果。这对于社会发展本身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害。 因此,自杀是自杀者的自由,不用去归罪,不用去归因,人类合法的行为。就像一个电影里的自杀者对救他的人说的一样:你不给我体面的生活也就罢了,现在连我想死都不准? 富士康之类的企业,该怎么管人,还是怎么管,只要大家义无反顾地一毕业就往深圳挤,那这种管理就必然有其合理处。自杀的人尽管自杀,这是他们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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