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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公关是猛虎吗?网络黑社会的肆虐

作者:杨媚
日期:2012/11/9 9:16:09

网络营销就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的的营销活动,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征。网络之于民是重要非常

网络民意的强大之处在于众人拾柴火焰高,可怕之处在于三人成虎。许多公司都比较注意网络舆论导向,并聘请专业的公司进行网络危机公关,由此诞生了许多著名的公关案例。

央视曝光的“网络黑社会”是指以牟取不正当利益而在网络上发布大量信息攻击某品牌的网络营销公司。众多厂商为了打击竞争对手,廉价雇用发帖公司对其攻击,表现极端如康师傅“水源门”事件,瑞星与360之争。然而,网络黑色产业链不仅仅只是竞争对手雇人发帖这一“网络黑社会”现象。

这里有个案例

2008年年底,中国知名IT网站DoNews负责人刘韧等人因为涉嫌敲诈勒索奇虎360公司被刑事拘留,涉案人员还包括DoNews编辑、刘韧的助理徐新事以及17Tech网站编辑游央。公诉机关检察院的资料显示,2008年7月以来,刘韧等人在DoNews网站发表和转载多篇关于“360安全卫士”的负面新闻,后以删除为由索要23万元。在收到5万元之后,刘韧等人在一家茶楼收取8万元现金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北京市西城区人员法院两度开庭审理此案,并最终于2008年12月18日一审宣判,刘韧获刑三年,徐新事及游央均获刑一年半。

网络时代,人人手上都有一支“麦克风”。从普通网民的网络发声,到政府官员的“网络问政”,再到“网络黑社会”现象的泛滥,互联网不仅日益影响着普通人的生活,也给企业营销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无疑,在一个网帖引爆一个话题的互联网,高价值的品牌是最容易受伤的对象。那么,“网络黑社会”的泛滥带来哪些危害?

第一
加重企业品牌的维护成本。为了提前预警,企业需要购买专业的网络舆情监控服务,为了处理网络攻击和网络敲诈,企业需要聘请更多人员或者专业公司,花费巨资应对网络舆论。而每一次网络打手的出动,等于一次人造的网络危机事件,一次网络危机就等于一次巨大的烧钱网络大战。这些花费都成为被攻击企业的成本。

第二
败坏商业环境。“网络黑社会”让良性商业环境重新退化到恶性竞争状态。从互联网诞生起,一直就是规则落后于现象,从SP的欺诈短信营销到网络流氓插件的泛滥,虽然无序但毕竟不良的后果还局限于互联网本身,但“网络黑社会”现象则让传统企业无法置身“网”外,如果让这种谁攻击谁受益的互联网打手营销成为普遍法则,无良企业反而占据上风,无疑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

第三
逼迫正规的网络公关弃良为娼。散播服务品牌的正面形象比制造竞争对手的负面难得多。为了追求效果,为了更大的营销投入产出比,“网络黑社会”将产生行业“酱缸文化”效应,让网络公关行业整体上从正路走入歧途。

总结
网络公关是把“双刃剑”,企业客户一旦头脑发热,把网络公关的正当手段用于不正当的竞争,双刃剑的自戕性就会体现。一旦双方开始恶意竞争,互相损毁企业形象的事情就在所难免。所以,网络公关作为一种和公众沟通的重要手段,企业客户在制定公关策略时考虑进行网络公关本无可厚非,但一定要慎用。适度的使用网络公关可以更好地进行网络营销推广工作,但是把握这个度很难,还要看人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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