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生风采>>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高文慧>>观点>>淘宝不完善的“新规”评价 

淘宝不完善的“新规”评价 

作者:高文慧
日期:2011/10/27 8:39:07

      淘宝商城的制度,是否就没有缺陷呢?肯定不是。“反淘宝联盟”之所以能操纵“10.11事变”,就是因为淘宝商城的拍货流程设计,以及在对买家、卖家的制度平衡设计上,很有问题。而这个问题曾多次被卖家提起,但终究得不到反馈。一名淘宝商城卖家告诉腾讯科技,“我曾于今年9月份被23个买家恶意购买过,于是我致电淘宝商城的客服。可他们要求我必须发货。因为根据淘宝商城的规则,就算知道是买家恶意拍下的卖家也必须发货。”而正是这个事情,使这名卖家把自己工作三年存下来用于创业的钱,亏走了一半。这同时也说明,淘宝商城在对待买家与卖家的纠纷时,规则是偏向买家一方利益的。卖家在处理与买家的博弈关系时,淘宝商城的制度缺乏反制。而如果没有这种制度上的“反制”,即使在面对明显的恶意拍货行为时,卖家也很难进行举证。以“10.11事变”为例,很难区分这些交易中,哪些是来自这7000名的攻击者,除非不让所有人买;其次,很难决定给哪些人不发货,除非全部不发;即使发货了,收货的买家再申请退款怎么办?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称,中小卖家(有证据支持的对大卖家的攻击方)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是赔偿大卖家损失,但损失方面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直接损失,如大卖家因订立合同和履约所要发生的费用,需要具体证据;间接损失,主要是利润损失。大卖家能找到部分证据,但鉴于这么多人去攻击,大卖家是很难一一去追究责任的。而且对于直接损失,不好举证证明;对于间接损失,因立法不明确,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赵占领称,对于淘宝商城来说,即使有处罚规则也是针对商家,而“虚拍”则是数千人所发生的行为。也许正因为规则的种种不明晰,截止目前,淘宝商城方面尚未对该事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的任何说法。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