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营销十忌(1)

作者:陈新燕
日期:2012/12/2 12:25:29

(www.marketingman.net 作者 冯英健1999-12-21) 电子邮件是一种公认的高效廉价的网上营销手段,然而如果不了解E-mail营销的“伦理”和游戏规则,往往会得到事与愿违的结果,甚至遭到收件人的强烈抗议。 如果你想有效地发挥E-mail营销的功能,务请留意“E-mail营销十忌”。 1.滥发邮件 有专家建议,对于未经许可的电子邮件,有两条恒定的规则: 第一,不要发送; 第二,如果你打算只做一次,请参阅第一条执行。 使用电子邮件营销工具,你只能发给那些事先经过许可的人(关于如何取得收件人的许可,有许多方法,如会员制、邮件列表、新闻邮件等)。 2.邮件没有主题或主题不明确 电子邮件的主题是收件人最早可以看到的信息,邮件内容是否能引人注意,主题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邮件主题应言简意赅,以便收件人决定是否继续阅读邮件内容。 有的人自作聪明地认为,别出心裁的主题更能引人注意,采用和内容毫不相干的主题,甚至故弄玄虚。试举三例: (1)没有主题收件人的反应:发件人是谁呀?不认识,删除邮件吧。 (2)主题:“老朋友,你好!” 收件人的反应:哪个老朋友?不认识噢,原来是广告邮件!这叫什么朋友啊,肯定是“宰熟”的那种! (3)主题:“回复:请帮我查找xx资料” 收件人的反应:好象是我求你发邮件的!肯定是推销自己网站的,事实果然如此。邮件内容是: “小王: 你要关于xx的资料我帮你查到了,网址是http://……” 明明是广告邮件,却偏偏假装是误发的邮件——蒙谁呀,你! 3.隐藏发件人姓名 这种邮件给人的感觉是发件人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否则,正常的商务活动为什么害怕漏出自己的真面目呢?这样的邮件,其内容的可信度有多高呢? 还有一些邮件,把发件人写成“美国总统”、“你的朋友”、“漂亮女孩”等等,不一而足。其实,无论你怎样伪装,你的发件地址还是会被方便地查出来的。 开展网上营销活动,还是以诚信为本吧! 4.邮件内容繁杂 电子邮件宣传不同于报纸、杂志等印刷品广告,篇幅越大越能显示出企业的实力和气魄。电子邮件应力求内容简洁,用最简单的内容表达出你的诉求点,如果必要,可以给出一个关于详细内容的链接(URL),收件人如果有兴趣,会主动点击你链接的内容,否则,内容再多也没有价值,只能引起收件人的反感。而且,对于那些免费邮箱的使用者来说,因为有空间容量限制,太大的邮件肯定是被删除的首选对象。 根据经验,每封邮件不宜超过7K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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