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让贪官不贪

作者:程思
日期:2011/10/30 14:36:14

      广东河源看守所两名警察因协助江门原副市长林崇中和潮州市原秘书长刘益民造假鉴定“保外就医”被分别判处5年、2年零6个月徒刑。随着相关案情的披露,早已存在的不规范保外就医现象,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住别墅,开宝马,泡茶楼……很难想象这是一个被判10年徒刑者的生活。官至副厅级的林崇中,在因受贿罪被判刑后,依靠一纸伪造的病情鉴定,一天牢都没坐,于法庭宣判当日直接从法院回到家里,过的就是这样的神仙日子。更耐人寻味的在于,据司法界人士透露,因为“获刑官员保外就医较为常见”,“只要这些人出来后低调些,一般不会有人去管”,“如果林崇中不回江门,而是去别的城市生活,违法保外就医就不会被查处”。催促正义降临的,不是由于贪官的违法违规,而是因为他的行事高调,以致广东省检察院的官员面对记者也不禁大声惊呼:“太过分了。”

类似过分的事情绝不止是林崇中、刘益民这一两例而已。媒体报道,轰动全国的广东省电白高考舞弊案主犯陈建明,因蹊跷的保外就医,在长达8年之久的时间内,居然从未进过监狱大门。检察机关则披露,2010年,仅得以纠正的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程序或脱管漏管者就高达555人。如果说从价值层面上讲,保外就医乃一项彰显人道精神的制度,那么谁是从中获益最大的群体,其答案应是不言而喻的,为林崇中做出虚假鉴定的医院人士就对记者表示,“不说百分之百,起码大部分被判刑的高级干部,只要有病都会被保外就医”。以致在针对保外就医怪状的质疑中,有一种声音即认为,现行保外就医政策已经成了贪官的“避风港”和“越狱密道”。

原本一项设计初衷良好的制度,在实践中为何偏颇至此?从林崇中、刘益民的具体案情看,案犯获得自由主要是医生提供了虚假鉴定,所以,河源市公安局政治处有关负责人和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认为,“制度相当完善”,“此案发生并非涉案者钻了什么制度漏洞,而是个人出了问题。”从提高病情鉴定专家操守和职业素养的角度,将此案归因为个人当然是没错的,但何以一个医生的诊断就可以决定一名服刑罪犯是否自由,何以唯独官员的保外就医申请往往能够一路绿灯,成功获准保外就医的官员又何以大多处在传媒监督和法律监督的视野之外?……将这样一系列的困惑交由鉴定医生或几名枉法警察肩荷,恐怕终究是承受不起的。

怎么才能让贪官不贪?

1,让他思想上不贪.这点可以从教育上下手,再从工资待遇上加固..只有教育和待遇都很好的情况下,人才不会轻易起贪念.
2,让他不敢贪...即使教育和待遇做得很好了,依然杜绝不了贪污(美国就是例子,局长几十万美圆一年的工资,依然出现腐败案件.)那么就要靠监督手段来防治了...
3,让他贪不到...如果行贿者灭绝了,那么贪官灭绝的日子也不远了...加大经济建设,提高商品市场规模,让资本家无须依靠不正常手段(比如行贿)也能很好的发展企业.只要行贿者不送钱,那么腐败问题都好办...
   所以就是从道德思想,腐败动力,腐败根源处下手....为什么说行贿者是腐败根源?腐败两大途径基本也就两条:依靠权力挪用公款或者授受贿赂....前者好办,ZF财政报告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据,明显的收支不对帐就是有人腐败了嘛....受贿就难查了...行贿者是普通老百姓,你总不能严刑逼供吧?普通老百姓跟官员吃饭不犯法吧?贿款一转移隐藏,找不到就是没有证据,没有证据你连审问都不能吧?....官员和行贿者又不可能自己站出来自首...
   所以没有行贿者,腐败就有望可以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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