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谈判的定义

作者:史林松
日期:2014/4/4 13:10:08

谈判,《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有关方面对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谈。其实,谈判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谈判,即指为解决较为重大的问题,在正式专门场合下进行的会谈;而广义的谈判,则包含各种形式的"交涉"、"洽谈"、"协商"等。作为谈判实践内在规律的谈判理论,只要已建立在广义谈判基础之上的狭义谈判作为研究对象。

谈判,实际上包含"谈"和"判"两个紧密联系的环节。谈,即说话或讨论,就是当事人明确阐述自己的意愿和所追求的目标,充分发表关于各方应当承担和享有的责、权、利等看法;判,即分辨和评定,就是当事各方努力寻求关于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共同一致的意见,以期通过相应的协议正式予以确认。因此,谈是判的前提和基础,判是谈的结果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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