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营销法则

作者:陈亮
日期:2011/6/15 12:08:47

领导法则错了吗?


不是,只不过是心智法则对它进行了引申──第一个进入心智,远胜第一个进入市场。营销的精髓正在於第一个占领人们心智,第一个进入市场之所以重要,也是因 为它可以用来第一个抢占消费者的心智。有成千上万的准企业家被这条法则绊倒,有人相信他们有一个足以颠覆行业的概念,但问题是要做到第一个把它推入心智。


解决这个问题的传统方法是钱,但如果以开放的心智来操作营销,即使钱不多也够你走很长一段路了。“苹果”当年就是凭9.1万美元起家的,这个简单易记的名字帮了它不少忙,而竞争者的名字个个复杂得难以铭记。

认知法则──营销运作并非一场产品战,而是一场认知战
接下来是认知法则──营销是认知之战,而非产品之战。所以,心智在市场上会取得优先权。

营销人士通常都有一个思维定式──市场调查为先,“获取事实”。他们把形势解来剖去,确认真理站在他们这边,然後信心百倍地开往市场。他们自信拥有最好的产品,而最好的也将笑到最後。

不要自欺欺人了。没有客观的现实,也没有事实可言。一句话,世界上并不存在最好的产品。在营销世界
,惟一的存在就是消费者的心智,认知就是现实,就是一切,其他都是废话。本田的汽车在美国是领导者之一,而在日本它连边也沾不上。日本的本田和美国的本田 有什麽不同?产品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两国消费者的心智认知──在美国本田代表的是汽车品牌,而在日本它代表的是摩托车。

焦点法则──营销运作最具威力的观念,就是在潜在顾客的脑海中占有一个自己独享的字眼
如果能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有一个词,企业就可以取得惊人成功,从字典
找出一个简单的词最好。这就是焦点法则──营销中最强有力的概念是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有一个词。最有效的是那些简单而富有利益导向的词。不管产品有多麽复杂,也不管市场需求如何,聚焦在某一个词或一种利益点上,往往胜过在两个、三个或四个上撒网。


联邦快递能把“隔夜”这个词推进消费者的心智,完全因为它聚焦在隔夜邮件快递服务上。当你在某一利益点上得到了公认,出於光环效应,消费者还会给你添上许多其他利益点,比如一辆“更安全”的汽车还意味着,它有更高雅的设计和更强劲的发动系统。


营销的本质在於缩小焦点范围。缩短战线时,企业的实力同时也得到增强。当然,企业有时须更换原有的词。莲花公司多年来在消费者心智中的词是“试算表”,但 是试算表的竞争日益激烈,发展空间也日趋缩小,所以莲花公司决定聚焦在新词“群件”上,一种专为联网个人电脑设计的软体。


一些企业接受焦点之说,但施行方法却往往弄巧成拙,“我们在质量上聚焦,我们不愿强调价格。”在企业内部来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概念──全面提高质量,通往伟大的挢梁,甚至在经销商会议上也能营造出令人神往的主题。但是,从外部看来,它传达的资讯已和现实脱节。哪家公司不说自己“讲质量”呢?几乎人人都说自己代表质量,结果谁都不是。

找到聚焦的词後,要允许其他人用你的词──要成为领导者,就得有跟随者。
阶梯法则──你所要执行的策略,完全视你所占有的阶梯位置而定

虽说应把进入消费者心智作为最重要的营销目标,但假如没有做到这一点,也并不意味着你就此失败了,第二或第三品牌们还是有路可走的。至於要用什麽策略,那 要看你在品牌阶梯上排第几级了。这就是阶梯法则。消费者往往会在心智中对品牌进行排序,每个阶梯代表一个品类,每一梯级代表一个品牌。营销策略应该取决於 进入消费者心智的速度,以及你要占领的梯级。当然,梯级越高越好。


以艾飞斯为例,多年来它自称是“最好的租车公司”,但因为赫兹是这个行业的第一,看广告的人不禁会想,“这些人没有占领最高的那级阶梯,怎麽可以说自己提供‘最好的租车服务'呢?”後来,艾飞斯承认了自己的地位:“艾飞斯在租车行业
只是第二,那为什麽还要选择我们?因为我们更加努力。”艾飞斯13年来直线亏损,然而承认了自己是第二之後,转机就发生了,他们开始赚钱,赚得盘满钵满。 但是,不久艾飞斯就换了东家,新东家下令撤换艾飞斯的这一广告主题,开始说“艾飞斯即将成为第一”,大难临头。


很多营销人士误读了艾飞斯的故事。他们认为艾飞斯之所以成功,完全归功於它更努力,比如它有更好的服务。但事实全然不是这样,艾飞斯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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