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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营销法则 1

作者:陈亮
日期:2011/6/15 12:08:06

领导法则──与其诉求你的产品比人家好,不如抢先进入某个市场
第一个独自飞越大西洋的人是谁?查理斯 林白。第二个呢?不容易回答是吗?此君乃伯特
辛克勒,他飞得比查理斯更好──更快、汽油消耗量更少。但谁听说过伯特 辛克勒呢?

林白的故事说明了领导法则──做第一,好过做更好。很多人以为,营销的根本问题在於说服消费者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比别人好。不对!任何行业的领导者都是第一 个进入消费者心智的品牌。第一品牌得以保持领导地位的一个原因是,它的品牌名经常因其领导地位而成为行业属类名。人们站在理光、夏普或者是柯达的影印机 前,经常会问起:“我怎麽进行‘施乐'(复印)啊?”


如果成功的秘诀在於第一个进入消费者心智,那麽大多公司采取的又是什麽策略呢──“更好的产品”策略。新近谈爆管理界的策略是“定点超赶”,以行业中的领 导品牌为标准,以其衡量你的产品。这是所谓的“全面优质管理方法”的一个基本要素,被标榜为“最具竞争力的策略”。遗憾的是,“定点超赶”并没有发生神奇 功效。不论现实怎样,人们首先已经在心智中认定第一品牌是最高级,比较级全属徒劳。

品类法则──如果你无法抢先进入某个产品类别,试着建立一个你可以抢先进入的新类别
那麽,一旦身处下风,是否就注定终生郁郁不得志呢?那倒不一定。第三个独自飞越大西洋的人是谁?阿玛利亚
伊尔哈。伊尔哈究竟是因“第三个独自飞越大西洋的人”而被世人铭记呢,还是因为她是第一个独自飞越大西洋的女性?
如果你没有第一个抢占消费者的心智,不要紧,我们还有品类法则──如果在这个品类 做不了第一,那就建立一个能做第一的品类。

很多电脑公司都是凭这一简单法则一夜功成名就:数码设备公司第一个进驻了迷你电脑品类;天腾第一个尝到“容错电脑”的甜头;克雷研究所生产出第一台超级电脑;而戴尔是凭第一个电话直销电脑杀入个人电脑领域。

建立新产品的时候,你要问自己的第一个问题不是“它怎麽才比竞品好”,而是“这个新产品能在哪个品类做第一”。

这看来有悖於传统“品牌主导”的营销思考方式──怎样使消费者更偏爱我的品牌?忘记品牌,考虑品类吧。营销者一说到品牌层面,消费者就敌意顿生,人人都极 力维护自己使用的品牌,觉得还是它最好。但如果从品类切入,消费者的心胸总是为你敞开的。人们总是喜欢新鲜的东西,很少人会去在意谁是更好。

心智法则──与其第一个进入市场,不如第一个进入消费者脑海
世界上第一台个人电脑是MITS Altair
8800,杜蒙发明了第一台商业电视,德耶设计制造了第一辆汽车,赫利则是第一台洗衣机的发明者,但今天这些人人物物全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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