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车船税看馒头税

作者:陈骞
日期:2011/6/10 12:23:20

近日,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无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其吸纳民意,对原草案规定作出大幅调整,降低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这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除了车船税之外,另外一个近期受到百姓关注的税种则是“馒头税”。其源自于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民天面粉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潘耀民连续三年在济南市两会上提案建议降低“馒头税”。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然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在缴税的同时,更希望了解自己究竟是交的什么税。就拿“馒头税”来说,其实是对销售馒头征收的增值税,而并非专门针对馒头这一食品单独开征的税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生产和销售馒头应当缴纳增值税。潘委员提出“馒头税”这一概念,并非“哗众取宠”,而有自己的一番道理。因为面粉、挂面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只有13%,而馒头企业却是17%的增值税税率。而税务部门的回答也有一定的道理,一般纳税人实行税款抵扣政策,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虽然税率为17%,但实际税负远远低于17%。从山东省食品加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实际税负在3%左右。

其实,对于任何一个税种来说,其开征以及税赋并非信口开河,而是经过有关部门缜密研究之后,通过一定的程序才会出台的。其中肯定考虑到的方方面面的利益。目前车船税的征收是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按照车辆的座位数和车型大小来征,所有轿车都是一个价位,即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新的车船税法草案最大的看点,是对载客少于9人的乘用车税负,由现行的“一刀切”征收改为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进行分档,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1.6升以上至2.5升的中等排量车,税额幅度适当调高;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高低相差高达15倍,以体现鼓励节能减排为导向。

在此次草案大幅调整之前,原先的版本也受到过社会的广泛质疑,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车船税的税额幅度上调过大,给群众增加了负担,建议经更细致的测算后适当降低。此外,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不少公众也要求降低税额幅度。而从此次新出台的草案来说,基本上还是反映了绝大多数人的意见。

“车船税”充分听取百姓的意见,而“馒头税”为许多人所误解,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主管部分思考的地方。税收制度作为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想让税收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就要让百姓充分了解并参与到税收的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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