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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营销需监管:链接常是钓鱼网站

作者:陈富
日期:2014/3/12 9:56:58

10月18日消息,随着越来越多商家把微信当作营销新平台,各种网络公关公司也应声而起。许多商家把网络营销业务外包给这些公关公司,每月只要花费数百上千元,就有人代劳宣传。
 正因为微信广告“门槛低”,“谁都可以发布”,使得问题逐渐显现。经常有买家通过微信网购、转账后钱被骗走。还有的干脆发来“钓鱼链接”,直接套取买家网络支付账号和密码,盗空其银行卡里的钱。
 由于微信广告只针对特定用户、包含大量私人交流信息、缺乏明显标志等特点,使得微信广告的监管和治理成为难点。业内人士认为,相比复杂的网络广告监管形势,《广告法》已经难以满足目前监管要求,应将微信广告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微信广告的相关概念和标准,清晰界定微信个人行为及微信广告行为。还有的市民建议设立“微信广告标识制”。所有微信广告应标明“广告”二字,同时注明发送者单位和联系方式;还可以加强与电信运营商的联系,设置投诉举报专用微信通道,用户一旦发现违法的微信广告,可以一键转发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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