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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计费的三种形式

作者:蔡玉
日期:2012/10/30 16:13:35

网络广告的计费方式多种多样,目前互联网上主要流行下面三点的网络广告计费方式。

  1、 网络广告按点击计费:CPC按照点击次数来计算广告费,此类的广告单价通常表现为 1000点击/ 元。对站长来说,网络广告按点击计费比较难赚到钱了,站长除了考虑广告的放置位置,要想赚更多钱,广告的表现形式及内容决定了点击率。对广告主来说,提高广告点击率与控制广告费用成为主要的考虑方面,同时,防止站长作弊也成为广告主的主要任务之一。

  2、 网络广告按显示次数计费:CPM 按照显示次数来计算广告费,此类的广告单价通常表现为 1000显示/ 元。网络广告按显示计费是最早出现的计费方式,它使得广告的每次显示都有自己的价值,此形式,对于网站主来说是最省力的广告模式,只需要将流量引入放置广告的页面即可,而对广告主来说,因为不容易对流量进行监控,而且广告放置的位置不同,关注率也不同,却得付相同的价格,很容易造成浪费。

  3、 网络广告按效果计费:CPA/CPL/CPS通常我们叫做按达成诉求(纯效果)计算广告费,此类的广告单价通常表现为,1个注册用户/ 元、1个订单/ 元、销售分成比例。 对站长,尤其中国站长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赚钱方式,尤其是按销售付费(CPS),因为国内的网络营销环境并没有国外那样的好,所以成为中国站长最不愿意考虑的广告合作方式之一而且大家也清楚,很多时候的网络购物行为是多次点击广告,多次查询相关信息后才确认购买的,而为此做出贡献的站点,甚至不只一个站点,他们不一定能获得相应的奖励。而对于广告主来说,有了可见的效果再付费,站长作弊难度高,成为广告主最愿意选择的广告方式,但是他也不得不面对合作者寥寥的尴尬。

  广告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品牌塑造,一个是产品销售,对于前者的广告目的,CPM,CPC显然是最好的广告计费方式,而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广告,则是以CPA为最佳选择。

  但是,网络广告的优势之一,我曾经提过,网络广告不只是广告,当广告主在进行品牌宣传的同时,也可以进行网络销售,而广告主在进行产品销售的同时,也是在进行品牌宣传,网站主无形中得了品牌宣传的广告费而损失了产品销售的广告费或得了产品销售的广告费而损失了产品宣传的广告费,那么,只是单纯的CPM,CPC或CPA的计费模式,真的适合当前的网络广告形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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