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的权利

作者:赵飞翔
日期:2014/4/10 11:17:12

一夜之间,文章、姚笛、马伊琍的惊天情变,仿佛飓风席卷了我们的媒介。此前热议的马航、台湾、建三江、广东茂名等,则如落叶枯萎,飘零于寂寞的暗角,偶然浮起,迅速被八卦的口水湮没。以至有人感慨: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你在谈文章,我在谈茂名;最大的悲剧,莫过于谈文章的一些人,并不知茂名发生了什么事。

这自然引来激切的反驳:谈文章有错吗,关心八卦有错吗,娱乐有错吗?娱乐何罪,娱乐无罪!

当政治与娱乐如同鱼与熊掌,形成了一种非此即彼的二元关系,无疑令人沮丧不已。我的朋友说:你爱关注娱乐,就关注好了,你爱为明星婚变亢奋,就亢奋好了,你忘记了一个公民的职责,就只配过臣民的生活!

我能体味他的愤怒与焦灼,却无法认同他的批判与诅咒。批判无法打破"娱乐至死"的迷梦,诅咒无法化解政治冷漠的坚冰。娱乐是一种权利,关注娱乐是一种自由选择,需要善待、尊重。不过更需要提醒,当你沉迷于《南都娱乐周刊》之余,可否仰望一下布满了雾霾的天空,可否深吸一下日渐污浊的空气,可否环顾一下越来越压抑、暴戾的社会?毕竟,娱乐不是生活的全部,不是惨淡现实的避难所,除非你觉得在雾霾与暴戾之下谈论文章和姚笛的婚外情是一种幸福:纵做鬼,也幸福。

我们需要娱乐,却不仅仅需要娱乐。智者的预言言犹在耳:"娱乐至死"的尽头,"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政治冷漠的尽头,将是自由的消逝,甚至连娱乐的自由都被剥夺。

人民有娱乐的权利,这无可非议;倘若人民只有娱乐的权利,这绝对是一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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