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的特性与构成

作者:李凤娇
日期:2012/3/29 13:13:36

《心理学大辞典》及通常的心理学教科书都确认:态度具有对象性、评价性、稳定性和内在性四个特性。1、态度具有对象性,态度是有对象的,它总是针对某种事物的;2、态度具有评价性,它意味着是否赞同该事物;3、态度相对于情绪具有稳定性,它是一种对事物比较持久的而不是偶然的倾向;4、态度是个体内在的心理状态,往往不能为别人所直接观察到,但它最终会通过当事人的言行表现出来。   弗里德曼(Freedman)将态度构成理解为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三个成分,但由于认知还包括外在的客观的嗅觉、视觉、听觉、味觉、触觉、深度的社会与自然规律观念与思考等等,这些都是不可能来源于道德观和价值观这些立场信念的,这与心理学界公认的态度内在主观特性不符,所以将态度构成中的认知修改为包含道德价值观的内在感受更为准确;同时,“行为倾向”为非心理学用语,即使《心理学大辞典》中也未列明、语意不明,一般应是指意图,而意向在心理学概念中含有意识指向性和意图谋虑双向的含义,正符合态度的对象性、内在性特性,所以以意向替代行为倾向是更为准确的,且国内外很多心理学家在著述中也多有这种应用倾向。总之,将态度的构成解读为内在感受(道德感和价值感)、情感和意向是更为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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