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的视觉形式美

作者:邵光阳
日期:2013/5/10 7:37:39

       “标志”(Symbol)作为传播信息的符号,是VI系统的核心和基础部分。它可以集众多信息于一身,在瞬间传达出所代表的意义和所承载的理念。从类别上看,标志可分为商标、纪念章、会徽、校徽、个人标志等多种;从形式美的构成法则上看,标志是在空间中将重复、对比、调和、对称、均衡、渐变等多种构成手法借由力的关系组织起来并形成符合人的审美要求的视觉形式,具有独特的形式美特征。
      VI设计是平面设计的一种,隶属于视觉艺术,因此,视觉艺术的构成法则和规律也多适用于VI设计。视觉艺术的重要本质是视觉形式的创造,视觉形式的创造决定着VI设计的生命,并常以“标志”的形态突出地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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