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生风采>>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虞炜杰>>观点>>对于《网上开店实名制》的个人看法

对于《网上开店实名制》的个人看法

作者:虞炜杰
日期:2010/6/2 10:05:13

2010年6月1日,工商总局确定个人网上开店实名制原则,下面是具体的内容:

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 (记者张晓松)根据工商总局1日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根据这一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

  其中,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也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

     对于刚出台的规定,大家都议论纷纷,我也在淘宝网上开过店,对这方面也比较关注。

     我个人认为个人网上开店实名制原则的出台,有利也有弊,并且利大于弊。

     利:有利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原则中规定了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可以这样理解,想开网店的话提出申请,验证姓名和地址(主要是这两项)真实信息,那就有很多人问了,像淘宝中就有实名认证吗,为什么工商总局还要出台个规定呢?

     我个人认为和淘宝中实名认证的最大不同就是它以一种法规规定的形式存在,而淘宝中支付宝实名认证是一个网站对于想网上购物或开店人的规定,两者的性质完全不一样。支付宝实名认证一方面是核实身份信息,都需要身份证号码的,另一方面核实了银行账户等信息,这样你就可以在淘宝上开店、出售商品等。

     弊端:原则中规定的,以前很多卖家都在关注的问题,就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大家想想,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的结果是什么——收税问题。等到你网店规模一定大后,你的税收是肯定逃不掉了,这样不就扼杀了卖家的积极性,对电子商务发展不利吗!现在在网上卖东西,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有的还在亏本赚信誉,卖的价格一低在低。对于大卖家,每年税收也不一笔不小的支出。

     总结:虽然《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是暂行的办法,我想根据大众的反应,规定也会做出一些变化。

      这是我的网店  http://imayknow.taobao.com

      新浪个人围脖  http://t.sina.com.cn/174637673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