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选择权!!

作者:周佳星
日期:2011/11/15 8:06:17

     在很多时候作为中国的用户我们有一些可怜,因为我们的选择权和知情权随时在被践踏。虽然不少专家、学者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在不断的呼吁,侵犯用户的选择权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在如火如荼的UC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的事件中,对用户与合作伙伴而言一个最大的伤害就是用于腾讯采取的强行排他性推广策略,我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被腾讯这个大鳄给践踏了。
     之所以说腾讯践踏用户的选择权,从UC公布的证据来看腾讯首先利用手机QQ的垄断优势,要求终端厂商在内置手机QQ同时,要内置QQ浏览器且不能内置UC浏览器。“二选一”强行推广,不给合作伙伴选择权同时让手机QQ聊天软件捆绑安装QQ浏览器,在QQ应用中心找不到UC浏览器、360、新浪微博等竞争产品不给用户选择权。这就相当于逼着用户在QQ超市只能用QQ牌产品,无法选择和找到市场最好的免费产品。此次UC拷问腾讯也是为了让用户能有更优的使用选择,多样化体验不同产品。
     这种现象可以说是屡见不鲜。2011年7月工信部曾经针对电信运营商的校园推广策略发文表示,运营商不能限制校园用户选择权、知情权。就在日前随着电信联通涉嫌垄断被调查,一个评论这样说道终结随意鱼肉民众的时代来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主要内容:选择经营者买谁家的不买谁家的,接受谁的服务不接受谁的服务,这完全由消费者自己来决定而不能由经营者决定。同时消费者有权比较、鉴别和挑选,这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完善,也可以说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延伸。显然腾讯的排他性推广策略,明显违背了法律条文。
     作为中国的用户,我非常高兴的看到UC起诉腾讯,因为这关系到我的选择权的回归。我不希望在超市里只能看到几种产品,我不希望我的小区里只有一种上网方式,我也不希望我只能使用腾讯的产品,我希望由更多的选择,希望越来越多的厂商能够尊重我的选择权。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