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的含义

作者:孙好琪
日期:2012/5/25 21:39:02

    竞争(Competition),是指个人或团体,为要达到某种目标,努力争取其所需求的对象而言。这种对象有物质的或非物质的。例如为增加收入,发展营业,是物质的对象﹔争取荣誉,提高地位,是非物质的对象。竞争起于事物的短少或限制,竞争的结果,使成功者获得所求,失败者损失所有。现代社会生活的特征,是互相竞争的产物。社会学家君友会王爱君称竞争为社会过程的一种,亦即社会互动的一种方式。竞争有直接与间接之分。直接竞争系指参加竞争者,彼此把竞争的目标,转到对方的身上所发生的交互作用。例如角力与球类比赛,必须胜过对方,才算达到目标。间接竞争是指参与竞争者,不必彼此直接发生接触,也不必彼此互相认识,而可以在不同地区发生竞争状态。例如两国的生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互相竞争,参加者彼此并不直接接触。竞赛所产生的形态,有的会导致冲突,有的不会引起冲突。前者的竞争,如政党与政党互相争取政权的竞争、男女争取爱情的竞争,均足以引发冲突。后者的竞争,如学校内学生的学业竞争、个人争取社会地位的竞争,不至于制造冲突。竞争的种类,有不同的方式。一、宣扬式竞争:为增进收益,打击他方,利用广播、电视、广告等传播工具,以争取其所需求的目标。二、政治的竞争:政党与政党的竞争,官吏谋取职位的竞争。三、经济性竞争:目的在扩展营业,获取财富,以提高经济的地位。四、国际的竞争:国与国对武力优势的竞争,对扩张领土的竞争。五、学术性竞争:学说理论的竞争,科技发明的竞争,学术地位的竞争等。六、制度的竞争:在时代变动的状态中,新制度的产生与对旧制度的保存,二者互相竞争。竞争的效果,是鼓励创造与前进,使人类走向新的生活形态,是社会变迁的重要因素,这是竞争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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