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营销的设计规则

作者:李田
日期:2012/12/9 17:29:07

由于Internet上的各级域名是分别由不同机构管理的,所以,各个机构管理域名的方式和域名命名的规则也有所不同。但域名的命名也有一些共同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域名中只能包含以下字符:

(1)26个英文字母 (2) “0,1,2,3,4,5,6,7,8,9”十个数字 (3)
“-”(英文中的连词号)

2、域名中字符的组合规则

(1) 在域名中,不区分英文字母的大小写 (2) 对于一个域名的长度是有一定限制的

3、CN下域名命名的规则

一、遵照域名命名的全部共同规则。

二、早期,cn域名只能注册三级域名,从2002年12月份开始,CNNIC开放了国内.cn域名下的二级域名注册,可以在.CN下直接注册域名。

三、2009年12月14日9点之后新注册的CN域名需提交实名制材料(注册组织、注册联系人的相关证明)。

四、不得使用,或限制使用以下名称(下表列出了一些注册此类域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注册含有“CHINA”、“CHINESE”、“CN”、“NATIONAL”等

经国家有关部门(指部级以上单位)正式批准(这条规则基本废除了)

2)公众知晓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名称、外国地名、国际组织名称不得使用

3)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划名称的全称或者缩写

相关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正式批准

4)行业名称或者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使用

5)他人已在中国注册过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不得使用

6)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不得使用

7)经国家有关部门(指部级以上单位)正式批准和相关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是指,相关机构要出据书面文件表示同意XXXX单位注册XXX域名。如:要申请beijing域名,则要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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