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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个人对品牌的认识(一)

作者:谢锡威
日期:2012/3/28 0:13:24

     品牌的起源要追溯到100年前,企业为了对抗零售商对商品的控制而推出了品牌。虽然品牌一开始起源于消费性商品,但是现在这个概念已拓展到所有可购买的产品,不仅服务性品牌是这样,各行业品牌也到处可见。

   100多年以来,关于品牌的研究异常的丰富,下面给大家谈谈我对品牌概念的认识:

1.品牌是一种标识

该类品牌的概念以美国市场营销协会最为经典。按照美国市场营销协会的定义,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是设计,其目的是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或是制造者,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区别开来。”从本质上讲,从一个品牌能辨认出销售者或是制造者,品牌是一种信息传递方式。

2.品牌不仅是一种名称和标识,还是一种表达和象征。

这类概念以菲力普科特勒的表述影响最广,他认为:“品牌更是一个更为复杂的符号标识,它能表达6层意思: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使用者。“一个品牌的本质,是营销战许诺向顾客持续传递的特征、利益和服务。

3.品牌更是一种顾客对其产品的认知和感受。

对消费者而言,品牌是指能为顾客提供其认为值得购买的功能及附加的价值的产品。品牌的要点是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品牌的特点的特点、利益、服务和质量的保证。品牌是一种无形资产,涵盖的意念比想象的标记要重要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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